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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司法局关于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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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办法 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8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定西市(含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临洮县、渭源县、漳县、岷县)户籍属放宽地区,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在定西市司法局提交申请。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报名时未要求放宽的,网上无法填报信息,本人可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司法局提出申请,由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补录。申请人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网上申请结束后,申请人选择在定西市申领的,本人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一) 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户口簿原件 户籍在定西市的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打印版)。集体户口的需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三) 毕业证书原件 提交报名时填写的毕业证书,学历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chsi.com.cn)查询或认证。 (四)4张2寸彩色照片 本人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其中3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贴在报名表上)。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毕业证书、户籍信息、身份证等信息无法查询或与本人填报信息不相符的,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三、申请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18年7月23号至27日现场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地点 定西市行政服务中心2号统办楼市司法局1627房间。 四、要求 申请人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审核,不得代办;照片必须符合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各类材料必须真实,尤其是户籍和学历信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请关注定西市司法局官方网站或关注定西法治宣传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0932-8221283 定西法治宣传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定西市司法局 2018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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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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