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委“三抓三促”和主动创稳行动要求,在全市上下掀起学习宣传宪法热潮,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3年全市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活起来、动起来、落下去,弘扬宪法精神,强化宪法意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主动创安、主动创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四十周年之际重要署名文章;宪法;民法典;主动创安、主动创稳、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风险防范等与全市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取得的成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创稳、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的生动实践。
四、时间安排
12月1日(星期五)-12月7日(星期四)。
五、具体安排
采取“9个主题+8项专项活动”相结合方式开展。
(一)主题活动
1.宪法进机关(单位)主题。聚焦发挥领导干部在遵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的带头作用,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通知》,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观看学习辅导视频、举办法治讲座、进行宪法宣誓、参与学法考试,参加旁听庭审、开展主题党日、专题党课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知识,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学习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牵头单位: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委宣传部
2.宪法进乡村主题。聚焦法治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新要求,结合“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和美乡村建设、结对关爱行动,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惠民文艺演出”、“百场法治大宣讲”、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培育“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等活动,重点宣传宪法关于“三农”工作规定、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黄河保护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结合主动创稳精准普法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着眼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基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同步组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题宣传、“1+N”(即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延伸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基层触角,整合综治中心、网格员、村(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力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进特色法治乡村建设,促进乡村和谐稳定。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3.宪法进社区主题。聚焦社区群众关注的法治热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重点宣传宪法的法律地位、基本原则、公民的权利义务,大力宣传民法典、法律援助法、民事诉讼法、爱国主义教育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挥社会组织、志愿服务者、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群体作用,将法治宣传融入保民生、助危困、救急难、促稳定等工作,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妇联、市司法局
4.宪法进学校主题。聚焦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重点难点,在全市中小学广泛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宪法晨读、宪法小卫士风采展示,宪法歌曲传唱、青少年学法用法网上知识竞赛等活动,将宪法教育融入升旗仪式、成人礼、主题班会、社团活动。广泛开展“法治第一课”“双向承诺”“法治征文”“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治实践”“法治主题班会”和《民法典》短视频征集等“八个一”法律进校园活动。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防范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青少年自护教育,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和尊崇宪法意识。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团市委
5.宪法进企业主题。聚焦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落实省市委“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部署,组织开展具有企业特点、行业特色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宣传安全生产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及产权保护、合规经营、风险防控等领域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治体检”,清理涉企案件和化解矛盾纠纷,防范化解企业风险。
牵头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应急局
6.宪法进宗教场所主题。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引导宗教中国化方向,将宪法宣传融入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百场万人”宣讲、“党亲国好法大”“石榴籽”教育工程、和谐寺庙创建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
7.宪法进家庭主题。聚焦基层依法治理“最小细胞”,依托“妇女之家”“巾帼家美积分超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等,结合“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创建,组织社区干部、巾帼志愿者、基层网格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着重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宣传宪法地位作用、宪法与公民密切关系、公民权利义务等知识,宣传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将法治理念融入家庭成员思想观念和行为规范。
牵头单位:市妇联、市民政局
8.宪法进军营主题。聚焦弘扬宪法精神,提高部队官兵的宪法意识,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在军营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服务、座谈交流、发放法治宣传品等活动,增强官兵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引导官兵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循者、坚定捍卫者,坚定不移推进依法治军,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凝聚强大力量。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9.宪法进网络主题。组织网络媒体、新媒体平台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各类新媒体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加强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融媒体中心
(二)专项活动
1.举办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12月4日,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举办2023年全市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出席活动,同时开展法治主题文艺演出暨“宪法在你身边”有奖答题活动,并在新媒体账号同步直播。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
2.召开宪法座谈会。组织召开定西市纪念国家宪法日十周年座谈会,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等部门单位领导和有关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参加并发言。
牵头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3.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各县区、各部门(单位)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人大常委会、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及有关部门单位的宪法宣誓活动依据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牵头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4.开展执法司法机关公众开放日活动。执法司法机关举行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新闻媒体代表,参观智慧法庭、检察服务中心、指挥中心、行政复议大厅、执法办公场所,现场旁听案件庭审、参加模拟法庭、进行交流座谈,让社会公众更加直观地了解执法司法工作。
牵头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5.开展“万屏点亮宪法”活动。12月4日中午12:04分,在全市各级机关单位、政务大厅、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户外大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和公共交通移动电视、出租车显示屏等,同步点亮“弘扬宪法精神 坚定宪法信仰”宣传海报、标语,在全市推动形成“万屏”联动、共同宣传宪法的强大声势。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县区
6.举办“礼赞宪法”文化作品展览。12月下旬,举办以“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文化作品展览,主要形式包括书法、绘画、剪纸,对征集评选出的100副参展作品进行展出,并在线上同步进行展播,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厚植宪法信仰,推动优秀法治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文联
7.开展法治文化播活动。组织开展“精彩呈‘宪’法伴你我”为主题的“宪”上直播带法活动,邀请律师走进定西法治宣传直播间解读宪法;开展“宪法我想对您说”为主题的“宪法寄语”活动;移动、电信、联通三家运营商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向全市所有手机用户全覆盖推送宪法公益短信,全市各类报纸和广播电视主频率、主频道、各新闻网站等,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开通“宪法宣传周”专版专栏,构建全时覆盖、全域覆盖、全网覆盖的宪法宣传格局。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工信局、
市律师协会
8.开展“民族团结·宪法同行”活动。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在民族乡、村开展“民族团结·宪法同行”系列活动,组织政法干警、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采取“三下乡”、法治文化基层行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方针,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
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化主动创稳行动的重要抓手,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和年度述法重要内容,突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推动宪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精心策划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牵头单位要负总责、负全责、细化具体方案,加强资源整合,统筹开展活动;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以案普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全市重点活动安排,同步组织“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形成部门协作、全域覆盖、上下呼应的宪法宣传局面,确保各项活动落实落地、有序有效。
(三)切实增强宣传实效。要坚持贴近实际、尊重规律、创新喜闻乐见、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活动,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强化互联网宣传、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要深化宪法宣誓、宪法纪念、国家象征和标志等制度的教育功能,抓牢领导干部、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实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要把宪法宣传、法治元素融入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与基层民主法治实践有机结合,促进宪法宣传教育做在平常、抓在经常、深入人心。
(四)全力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学习宣传专栏专题。市级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策划,加大向省级媒体的推送力度,确保更多更高质量的定西稿件被省级媒体采用,讲好宪法故事,传播好法治声音。
各县区司法局和各牵头单位要于12月8日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的相关信息、视频和图片资料,资料报送情况将作为第四季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张祥 张雅梅
电话(传真):8213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