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省市委关于深化推进主动创稳行动的部署要求,定西市司法局下发《关于集中开展“岁末年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全市部署为期3个月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
《方案》指出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预防在前、调处在早、处置及时的工作要求,紧盯2024年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三个节点,突出“三个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一是重点排查化解民间经济往来、借款、贷款、劳动关系及工资支付、消费等引发的经济纠纷,重大项目或者重点基础建设引起的征地拆迁纠纷,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纠纷,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山林归属、财产赔偿等可能激化引发“民转刑”案件的矛盾纠纷等重点矛盾纠纷。二是重点排查化解各乡镇(街道)、城乡接合部,社会治安情况复杂的村(社区)、小区,娱乐场所、建筑工地、交通运输、批发市场、旅游景区、校园周边等重点领域和其他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公共场所等重点区域矛盾纠纷。三是重点排查化解外出返乡过年、建筑工地失业、企业关停失业、民间融资受骗等重点人群;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大龄青年、婚姻变故、上门入赘等重点对象矛盾纠纷。
《方案》要求各县区司法局要切实加强对“岁末年初”矛盾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靠实“三级责任”,健全排查调处责任体系,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一是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其他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相关领域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二是乡镇(街道)司法所要对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进行指导和督促,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组织开展化解工作。三是各县区司法局要加强对矛盾纠纷发生类型、规律和特点的综合分析,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整合资源,综合施策,攻坚克难。
《方案》强调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岁末年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作为落实主动创稳行动的重要抓手,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细化工作职责,推动措施落实。要加强督促检查,通过现场督导、定期通报、督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