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牛兴国一行先后深入通渭县司法局寺子川乡、陇阳镇、碧玉镇司法所调研人民调解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并在陇阳镇庆阳村召开人民调解工作座谈会。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加快推进“随手调”试点工作。要把“随手调”工作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理念的行动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努力实现“随手调”模式在村(社区)调解组织的逐步推行。同时,要按照简易纠纷“随手调”工作手册格式在辖区推广应用,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做到“随手调”工作手册格式统一、内容统一、编号统一,切实做到统一规范运行,县区司法局要将简易纠纷“随手调”模式试点工作纳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考核范围,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导,掌握“随手调”模式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并采用分层次、分批次等形式,强化简易纠纷“随手调”工作手册的使用培训,使人民调解员熟练掌握和规范使用简易纠纷“随手调”工作手册,化解简易矛盾纠纷,严格按照“随手调”模式开展简易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二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要紧紧围绕重要时段、重点部位、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特殊群体、重点媒介等方面的问题,全面靠实村(社区)调解组织直接责任、司法所具体责任、县(区)司法局指导责任,严格落实“预防、摸排、化解”三项措施,采取“普遍问题全面查、突出问题重点查、敏感时段随时查”等办法,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矛盾纠纷隐患、重大突发事件等重点热点信息,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全部建立工作台账,靠实工作责任,动态跟踪办理,努力做到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发现在早、化解在小,防止矛盾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其他恶性事件,依法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坚决防止矛盾纠纷升级。三要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枫桥式司法所”和“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枫桥式人民调解员”创建和培育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和主要抓手,着力培育和打造一批“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不断提升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全面提高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化解矛盾、守护平安、服务群众的能力。同时,司法所要切实履行指导人民调解、参与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和推进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司法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质量,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基层治理法治化、现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