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节期间,席某某和丈夫、孩子在婆家王某某家过春节,农历正月初二,因席某某打骂孩子,引起其婆婆王某某的不满,和席某某发生口角,并让席某某离开她家。席某某一气之下就带着孩子回到婆家老院的房子居住,但老房子长期没有住人,没有生火,冷冻难挨,席某某伤心之余便打电话向某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杨主任哭诉,希望调委会能够为她主持公道。杨主任听完后立即电话联系席某某老公,让他先劝说其母亲,让席某某带孩子回到家中过夜,席某某老公满口答应,最终征得其母亲同意后将席某某和孩子带回家中。 为了成功化解这起家庭纠纷,第二天一大早杨主任先到该社景社长家走访了解情况,在与景社长的交谈中杨主任了解到:王某某系席某某丈夫的后妈,席某某嫁入前,王某某对席某某就不满意,但也没有阻拦。嫁入后,席某某和王某某也相处不来,席某某未生孩子前常年在外打工,和王某某很少一起生活,所以两人之间未发生矛盾。席某某生孩子后王某某不愿意带孩子,两人生活不到一起,席某某就带孩子回娘家住了一年多,只有丈夫外出打工回来后才偶尔回一两趟婆家。 根据调查走访的情况,杨主任考虑到王某某和席某某长期关系不和,劝和两人继续一起生活是不可取的,很容易致使两人再次发生矛盾,为此,最好的调解办法就是将两人分开。为了成功化解此次矛盾纠纷,杨主任特意邀请了王某某亲戚石某当和事佬和调解见证者。 杨主任和石某先单独和席某某及其丈夫进行面对面谈话,从他们的交谈中了解到,席某某刚开始嫁入王某某家中后也想着和丈夫家人好好相处,起先王某某对她冷漠,她心想是她们互相不熟悉,也就没当回事,随后她外出打工,与王某某也是聚少离多,相安无事。后来,她生孩子后坐月子王某某不好好照顾她还冷言冷语的,她一气之下就让丈夫把她和孩子送到娘家去住,而王某某后来一直未曾问候过一句。在今年过年的时候,席某某放下成见带着孩子同丈夫回婆家过年,但就在这短短的几天时间里,王某某对她不是很友好。而其丈夫也是左右为难,王某某是他后妈,有些话他不能说。鉴于此,杨主任提议到,让席某某和其丈夫都外出打工挣钱,孩子留下来让王某某一人照看,毕竟王某某对孙子还是很疼爱的。王某某亲戚石某也认为王某某一定会善待孩子,他愿意为此担保。席某某夫妻两人坦言,只要王某某同意照管孩子,让他们外出挣钱,他们也是很乐意的,关键是看王某某是否同意照管孩子。 随后,杨主任和石某与王某某进行了面对面谈话。首先,杨主任和石某耐心倾听了王某某的诉说,她说席某某不够稳重,平时爱打扮,做事不着调,虽出生于贫苦家庭但一点也不懂节约,爱乱买东西,在家只等着她伺候,她确实是看不惯。杨主任笑着调解道,老一辈都是吃过大苦的人,都懂得生活的艰辛和不易,而年轻一辈吃的苦少,生活条件也比以前好,不能用老一辈的思想去看待和要求年轻一辈,他们有做的不好的地方你要耐心指正,也要多听听年轻人的想法,多互相了解和沟通,很多事情说开了也就没事了,家庭要以和为贵。石某也劝解道,婆媳经常闹矛盾,对她们家影响不好,即使王某某现在不在意别人对她的看法,但是王某某还有个儿子未结婚,她现在和儿媳闹成这样,不利于以后二儿子成家,劝解王某某还是放下成见,互相包容。在杨主任和石某两人的劝说下,王某某想通了,说只要席某某改掉坏习惯,不刻意和她过不去,她也不会主动找麻烦,但是长时间一起生活是不可能的。于是,杨主任提出让她在家帮忙带孩子,席某某和丈夫外出打工挣钱买房,有地方住后席某某和她丈夫与王某某及她家人分户,各自生活,王某某表示只要席某某和她丈夫同意,孩子她愿意带。 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村调委会杨主任同该社景社长、王某某亲戚石某等人共同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一起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杨主任先以家和万事兴为切入点,强调只有家庭和睦,家人才能幸福,人和人之间相处就要互相包容、体谅。随后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等法律规定,劝解席某某和王某某都要以家庭为重,自觉履行各自家庭义务,积极为他们共同的家庭营造和谐氛围。最后王某某丈夫也表态,希望席某某和王某某能够和睦共处,而席某某丈夫也表示他会努力挣钱尽快买房子,希望王某某和席某某相处之时能够以和为贵。在调解员耐心的明理析法和大家的劝解下,王某某和席某某纷纷表示会放下往日成见,和睦共处,此次家庭纠纷得以成功调处,双方最终达成如下协议: 1.王某某同意在席某某外出务工期间在家给席某某照看孩子。 2.席某某同意和丈夫挣钱买房后与王某某及家人分户,各自生活。 2023年1月30日,某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杨主任对两位当事人进行了两次电话回访,回访中席某某和王某某均表示她们在共同生活期间没有发生矛盾,目前席某某已外出务工,孩子由王某某照看,两位当事人对调解结果都表示很满意。 案件点评:该纠纷系家庭纠纷中常见的婆媳纠纷,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婆媳关系是大多数家庭关系中最令人头疼且复杂的关系之一。在此纠纷中,婆媳矛盾主要源于婆媳双方在思想、观念、习惯和性格上的冲突,就王某某而言,她什么事情都希望按照她的意愿来,而作为年轻人的席某某,她的行为表现总受婆婆的监督和批评,时间一长,所有糟糕的情绪在心里积压,从而导致矛盾发生。在该起纠纷的调解过程中,某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杨主任分别走访该社社长、双方当事人,在全面了解清楚事实经过和深入剖析纠纷产生根源后,采取易被当事人接受的方式,围绕家和万事兴这一主题,说理和释法相结合,巧用亲戚劝解法,教育和引导矛盾双方以家庭为重,摒弃成见,各退一步,就双方愿意接受的调解结果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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