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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市级行政执法主体清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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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审核确认,现将市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告。 一、市级行政执法主体(45个) 1.定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定西市教育局 3.定西市科学技术局 4.定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定西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6.定西市公安局 7.定西市民政局 8.定西市司法局 9.定西市财政局 10.定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定西市自然资源局 12.定西市生态环境局 13.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定西市交通运输局 15.定西市水务局 16.定西市农业农村局 17.定西市商务局 18.定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19.定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定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1.定西市应急管理局 22.定西市审计局 23.定西市林业和草原局 24.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5.定西市统计局 26.定西市医疗保障局 27.定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8.定西市畜牧兽医局 29.定西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30.定西市档案局 31.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2.定西市消防救援支队 33.定西市地震局 34.定西市国家保密局 35.定西市国家密码管理局 36.定西市邮政管理局 37.定西市烟草专卖局 38.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渭高速公路大队 39.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洮高速公路大队 40.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漳县高速公路大队 41.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安定高速公路大队 42.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陇西高速公路大队 43.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岷县高速公路大队 44.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渭源高速公路大队 45.定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省级已办理主体资格证: 1.定西市气象局 2.国家税务总局定西市税务局 二、相关要求 (一)以上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必须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实施行政检查。除上述主体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以各种名义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实施行政检查;严禁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行政检查。 (二)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委托行政执法的,应当与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将受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予以公开,同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受委托组织必须在委托范围内实施行政检查。 (三)在市委工作部门挂牌的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挂牌机构名义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定西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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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张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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