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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3 09:09 来源:定西市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深化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努力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定西实践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就推动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通知如下:

、旁听庭审的对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特别是重点执法部门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必要时可组织辖区“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普法骨干代表现场旁听庭审。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被诉机关应当组织本系统承办部门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

、旁听庭审的案件类型

主要选择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行政复议机关公开听证的、社会影响较大且对国家工作人员具有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主要包括:行政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行政执法人员渎职侵权案件、贪污受贿或涉黑涉恶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或者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其他重大案件等。

三、工作目标

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长效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日常普法宣传和以案释法工作,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确保每个国家工作人员每年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旁听庭审不少于一次,促进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旁听庭审方式

旁听庭审活动可采用网上观看庭审视频或到法院现场旁听等形式,以网上观看庭审视频为主。

1.网上观看庭审。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能特点和法治教育要求,自行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网址:https://tingshen.court.gov.cn/)、中国普法网(网址:http://legalinfo.moj.gov.cn/)、中国法律服务网(网址:www.12348.gov.cn),筛选适合旁听庭审的案件,并组织人员集中观看学习。

2.适时现场旁听庭审。各单位可自行向本级法院提出申请,在法院选定适合旁听的案件后,组织本地本单位人员到现场参加旁听。

、工作措施

(一)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制度

各县区、各单位要把旁听庭审活动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抓手,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的重要形式,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纳入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建立工作制度,推动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进一步强化普法与执法相结合,推动执法过程中的实时普法,切实提高普法宣传的实效性。

(二)畅通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联系机制

市、县(区)司法局和同级人民法院分别确定旁听庭审工作联络员,共同负责协调安排旁听庭审工作。各部门集中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旁听庭审活动,应提前与本级人民法院进行沟通联系,做好相关工作衔接协调,确保旁听庭审活动收到积极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三)建立旁听庭审工作讲评机制

市、县(区)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联合开展应诉、旁听和讲评“三合一”活动,确保提高旁听庭审活动质量。案件庭审结束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根据旁听人员所在部门的工作性质和关注点,结合行政应诉工作,以适当时机和形式做好讲评。各级人民法院要以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对庭审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讲评。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是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认真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运行各单位按照计划安排(见附件1),建立完善旁听庭审活动台账记录(见附件2),开展后将旁听庭审记录及信息简报报市司法局。

(二)加强督促指导。市县(区)司法局要将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八五普法终期验收评估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活动的检查监督,不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持续深入开展。要推动旁听庭审工作与行政应诉工作结合,推动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三)加强总结宣传。县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把旁听庭审活动与法律进机关(单位)、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创建等工作密切结合,创新旁听庭审活动形式,积极扩大覆盖范围,探索建立案件学习研讨等机制,增强法治教育效果。


责任编辑 : 张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