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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定西市安定区矛盾纠纷综合调处人民调解委员会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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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定区人民法院报送的《肖某等36名消费者与某健身公司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案——“应用示范文本+分组调解策略”化解批量预付式消费纠纷》,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截至目前,安定区法院共有4篇案例入选多元解纷案例库。
入库编号 D2026-161-1-137-723 肖某等36名消费者与某健身公司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应用示范文本+分组调解策略”化解批量预付式消费纠纷 关键词 民事服务合同纠纷预付式消费示范文本分组调解人民调解 基本案情 某健身公司业务员以年后会费上涨为由,劝说肖某等36名消费者提前续费。肖某等人预付了两年的健身费用,共计66461元。后某健身公司因故被责令停业整顿,一直未恢复营业。肖某等消费者多次要求某健身公司退费未果,遂诉至法院。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诉讼服务人员发现肖某等人未准备起诉状后,当即提供要素式起诉状示范文本,由专人指导其按“当事人信息”“合同签订情况”“付款金额”“是否请求违约金”等预设要素逐项填写。法院受理后,指导某健身公司填写要素式答辩状。双方均勾选同意调解后,法院委托入驻综治中心的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工作。 一、对照示范文本快速锁定争议焦点。示范文本将松散的事实转化为结构化信息,双方的核心主张和抗辩要点在调解启动前即已清晰呈现。综治中心调解员通过对照起诉状和答辩状中的关键要素,快速确认了双方没有争议的基础事实:合同成立、消费者已付费、公司停业、至今未恢复营业。同时,示范文本清晰显示出纠纷争议点在于“如何退款”——消费者要求一次性全额退,公司主张分期且需宽限期。由于示范文本的要素化设计,调解员无需逐页翻阅零散证据和陈述,直接切入核心矛盾,为调解节省了事实核查时间。 二、依托示范文本分组开展双向调解。三组调解员分别按照双方的示范文本,分批单独与消费者沟通,在向消费者说明某健身公司困境时,根据要素项的内容,如实告知公司经营不善导致资金短缺、已经停业等实际情况,引导消费者降低不切实际的预期,同时耐心疏导消费者因长期无法退款而产生的愤怒情绪。向某健身公司明确告知其法律义务,指出必须按期履行退费义务,如果调解不成进入审理程序,可能承担败诉后果,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强制执行、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等不利后果。示范文本的标准化、可视化特点,避免了因信息不对称或表述混乱导致的反复扯皮。 三、针对争议焦点设计分期履行方案。调解员根据“预付款总额”“公司偿还能力”“经营状况”等,提出分三年四次履行完毕的具体方案。法官实时跟踪指导,对分期期限、履行保障等细节提出建议,确保方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经过多轮沟通,双方同意该分期退款安排。仅用时3天,该系列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处理结果 36名消费者分别与某健身公司达成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分四期退还66461元预付款。目前正按约履行。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53条 解纷要旨 本案系经营者未能按约提供服务后导致退款争议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涉及预付消费者人数较多,某健身公司已停业且资金短缺,若不能妥善化解,易激化矛盾。本案中,法院依托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摸清当事人诉求,委托综治中心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利用要素式示范文本将案件关键信息按照预设的法律要素进行标准化提取和呈现,厘清案件事实基础,并直接对照“合同签订一付款一停业一退费请求”链条上的每一个要素节点,迅速锁定无争议事实和双方核心争议焦点。同时,采用分组调解策略,针对“如何退款”这一焦点问题展开多轮调解,最终3日内促成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实现批量纠纷快速、平稳、实质性化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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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张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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